北京昌平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五处共计0.06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S******D************项目编码****-CP/**-****挂牌金额******挂牌日期****-**-**截止日期****-**-**基本信息项目编码:****-CP/**-****标的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五处共计*.**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所属地区:北京市 / 昌平区 / 北七家镇 / 东沙各庄村标的-*名称:通讯基站单位:处型号:无数量:*拟出让用途:通讯基站是否存在影响标的的交易的情形:否权属信息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内容: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拟出让信息拟出让方式:出租拟出让期限(起始日):拟出让期限(终止日):拟出让期限:**年出让方式描述:评估情况挂牌及公告是否挂牌:是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挂牌总金额(元):******披露方式:北京农村产权交易网站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类型:延长信息发布延牌周期(工作日):*延牌次数: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其他方式描述:交易保证金设定交纳金额(元):*交纳期限(工作日):交纳方式:处置方法:处置方法说明:其他:交易条件公告价格(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合同价款结算方式:场外结算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年租金*万元。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无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该标的项目用途为:通讯基站,作为保障民生设施使用。 *、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让方需保证 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 ** 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承租方禁止在租赁地块内进行违法建设行为,若因堆物出现卫片等违法占地行为线索,承租方应立即配合整改。造成的经济纠纷而引发的投诉违法建设相关问题承租方应立即进行解决。禁止出现裸地扬尘破坏生态等环保问题。 *、目前场地使用中,如原承租方受让,新合同租赁起始日期为原合同到期后日期;如非原承租方受让,由出让方于**天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场地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及临时使用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四至:(*)东沙各庄村东桥南:东至五排干**米处;西至立汤路西辅路;南至绿化带;北至绿化带。(*)东沙各庄幼儿园门前:东至东沙文化广场;西至村街;南至电动车充电柜;北至村西坑**米处。(*)东沙各庄西北角:东至平原造林地:西至平原造林地:南至平原造林地:北至温榆河绿化带。(*)东沙各庄治安室院:东至村停车场:西至村街**米处:南至村停车场;北至警务站*米处。(*)东沙各庄西停车场:东至村街;西至东沙文化广场;南至村街;北至老年驿站。 *、土地现状:(*)东沙各庄村东桥南:乔木林地;(*)东沙各庄幼儿园门前: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东沙各庄西北角:乔木林地、农村宅基地;(*)东沙各庄治安室院:农村宅基地;(*)东沙各庄西停车场:科教文卫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农村宅基地; *、分区规划:(*)东沙各庄村东桥南: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东沙各庄幼儿园门前:对外交通及设施用地、生态混合区;(*)东沙各庄西北角: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东沙各庄治安室院:生态混合区;(*)东沙各庄西停车场:林草保护区。交易服务会员使用情况交易服务会员编码:交易服务会员:经办人:电话:专业服务会员使用情况交易所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