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龙泉市梅溪小梅至骆庄段治理工程修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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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龙泉市梅溪小梅至骆庄段治理工程评标办法中(招标文件P**页)原业绩分设置:投标人企业业绩分值*分。近三年内(****年*月*日以后发包的项目)在龙泉市范围内承担过国有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合格的加*分;验收记录优良的加*分,同一工程不得重复计分,最高分值为*分。国有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记录的判定:以其能否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水利部门出具的水利水电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完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未提供原件或两者缺一之者均不得分)。现修正为:投标人企业业绩分值*分。近三年内(****年*月*日以后发包的项目)在浙江省范围内承担过国有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合格的加*分;验收记录优良的加*分,同一工程不得重复计分,最高分值为*分。国有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记录的判定:以其能否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和水利部门出具的水利水电工程完工(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投标人必须提供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完工(竣工)验收记录原件,未提供原件或两者缺一之者均不得分)。*、本工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诸多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