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政和县东平镇常布村2012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项目答疑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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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东平镇常布村****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项目答疑标题:政和县东平镇常布村****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项目补充通知时间:****-**-**内容: 政和县东平镇常布村****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项目补充通知关于政和县东平镇常布村****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项目(招标编号: FJZY南平施招[****]-***号)招标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一、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公告中工程名称统一更改为 :“政和县东平镇常布村****年结合水土流失治理土地开发项目”。二、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公告中:“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http://***.******.***)”现统一更改为“政和县招投标服务中心(http://***.******.***.cn)”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章第二部分资格审查部分中“*.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表*、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安全生产现状级别评定为B级及以上或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现更改为:“*.资格审查申请书附表附表*、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含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政和县东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