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大华招标有限公司丰泽分公司关于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食用菌工厂化栽培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丰泽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食用菌工厂化栽培设备及服务采购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编号:DHCG*********(*)*.委托单位地址:泉州市*.委托单位名称: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联系方式:谢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内容: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食用菌工厂化栽培设备及服务采购一批,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的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超过预算审核价的谈判为无效谈判。*. 接受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采购文件***(*)泉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食用菌工厂化栽培设备及服务采购(定稿).doc。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丰泽分公司缴交采购文件费用**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丰泽分公司开标大厅(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号二楼E-mail:DHCG********@***.com邮 编:******电 话:(****)********传 真:(****)********联系人:许小姐开户行:泉州银行百源支行帐 号:****************收款人:******丰泽分******丰泽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