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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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财政局关于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三包的投诉处理决定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对“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招标编号:TZDXZC-*****)第三包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项目名称: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项目编号:TZDXZC-*****项目预算:****.******万元(第三包:***.***万元)投诉人:保定市林美******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江城乡石家庄村村西被投诉人:通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通渭县平襄镇中街*号被投诉人:******地址:定西市安定区阳光馨苑A区**号楼***室相关供应商:******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西环路中段**号我局依法对****年*月**日收到的保定市林美******对通渭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项目”第三包的投诉予以受理。在投诉审查期间对投诉材料进行了依法审查,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发出投诉答复通知,要求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暂停该项目第三包的采购活动,调阅了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招标备案资料、评标报告、投标文件以及提供的现有资料,同时组织了专家就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一、核查情况投诉事项*:本项目明显的高于市场价中标。此项回复不满意提出投诉。关于对明显高于市场价中标投诉事项的核查:一是本项目(*包)的预算价是采购人经过充分的市场调查和评估后,报县发改部门委托第三方评审后批准的,依据发改部门审批的预算价招标是合规合法的;二是本项目所采购的勾臂式垃圾箱价格既不是政府定价也不是政府指导价,属于市场调价,无统一价格标准,市场上有所差异属正常现象;三是投诉人所列举的神木市中鸡镇人民政府关于垃圾箱采购项目和桥头镇镇区卫生环境设施项目的垃圾箱价格并不能代表为市场价,不能以此来证明本项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四是本项目(*包)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分仅占总分的百分之三十,中标供应商的报价得分虽低于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但绝不是投诉人所说的“三十分的大比分”之差,除价格分之外,还有商务、技术部分评审得分,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是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为第一名的中标供应商,不存在“超高价”中标的现象。综上所述,此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本项目该项目存在高价围标的问题。此项回复不满意提出投诉。关于该项目存在高价围标的问题投诉事项的核查:一是参与本项目(*包)投标的******报价为*******元、甘肃******报价为*******元,虽接近本项目(*包)预算价*******元,但均未超过预算价,属于有效投标报价,这在以往投标中属于常见现象,无可非议;二是本项目(*包)价格分值的计算,依法采用的是低价优先法,参与本项目(*包)投标供应商共有**家,以上两家无法构成高价围标的情形,投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缺乏事实依据;三是仅以上两家供应商的报价形不成规律性差异,故此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质疑本项目的评分标准为让“意向单位”中标而量身定制,从而达到让本项目“意向单位”高价中标的目的。此项回复不满意提出投诉。关于“该项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为让‘意向单位’中标而量身定制,从而达到让‘意向单位’高价中标的目的”的核查:此投诉事项实质上是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的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你公司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提出,本项目(*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是****年**月**日,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是****年*月*日(落款日期****年**月**日),已超过*个工作日内的质疑期。代理机构认为超过质疑期限,不予受理,是合法的。故此投诉事项予以驳回。投诉事项*:我方对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出质疑。此项回复不满意提出投诉。关于对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提出投诉事项的核查:本项目(*包)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填写的制造业与招标文件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设备并不矛盾,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规定制造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投标人所填“制造业”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查询中标供应商所投勾臂式垃圾箱的生产厂家******确实属于小型企业,通过资格审查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故此投诉事项不成立。二、处理决定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驳回投诉人保定市林美******的投诉。*、因投诉事项不成立,采购人继续开展采购活动。三、权利告知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渭县财政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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