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正在招标]淮南潘集区淮潘公路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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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潘集区淮潘公路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编号:****GCHNG****),现澄清如下:
专用合同中“**.*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形:咨询人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全部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监理机构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首次进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交给委托人核验,并登录到人脸识别系统纳入正常考核管理。如监理人达不到上述要求,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自负,同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未付监理费不再支付。”现修改为“**.*更换监理人员的情形:咨询人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相应监理人员,并全部进驻施工现场进行监理。监理机构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首次进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交给委托人核验,并登录到人脸识别系统纳入正常考核管理。如监理人达不到上述要求,委托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已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监理人自负,同时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未付监理费不再支付。”
备注: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因未及时查看此答疑澄清文件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答疑澄清为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的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提交信息提交人:******办理状态:提交提交节点:****-**-** **:**:**发布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