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金庭幽谷项目(东风村)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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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幽谷项目(东风村)工程第*号澄清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金庭幽谷项目(东风村)工程招标文件,澄清如下:原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组成设置新增“*.*竞包函附录、*.*发包文件要求竞包人提交的其他竞包资料、*.*资格审查资料”盖章,请各投标单位重新下载澄清文件制作。(第*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 发包人(资金保障方):嵊****** 项目实施方: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泰宇******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