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客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2013049)的澄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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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投标单位:关于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客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现作如下澄清:*、招标文件第**页评分内容和标准中第*条“质保期外维保(*分):根据投标人质保期后**年全包、清包维保方案(相应工作内容及责任条款)、费用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的合理性评价。得分在***.******.***分之间。(此项费用单独列表,不包含在总报价中)”应为“质保期外维保(*分):根据投标人质保期后*年全包、清包维保方案(相应工作内容及责任条款)、费用及备品备件(易损件)价格的合理性评价。得分在***.******.***分之间。(此项费用单独列表,不包含在总报价中)”*、第*条根据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品牌、产地、型号及技术先进性进行综合评定(**分)评定档次应为:优得**-**分;良得***.******.***分;一般得≤*.*分。请各相关投标单位收到本补充通知后,将回执单于****年*月*日**:**前传真回复至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码:****-********、********。特此通知。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回 执 单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已全面理解《关于宁海县高级职业技术中心学校客梯采购项目(招标编号:NHZFCG-Z*******)的澄清说明》,现将回执传真予你单位。单位名称(盖公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