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会泽县金钟镇第三中学、会泽县第四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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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金钟镇第三中学、会泽县第四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经会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对其学生食堂厨房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证照齐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一、招标编号: HZCG****(公)-***二、项目名称:会泽县金钟镇第三中学、会泽县第四中学学生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见采购内容一览表)标包采购内容数量主要参数备注D*标包金钟镇第三中学食堂设备一套详见招标文件主要设备:电磁灶、液化灶、蒸饭车、*门冰柜、*门冰柜,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D*标包会泽县第四中学食堂设备一套详见招标文件主要设备:四门冰柜、双大锅电磁灶、电热蒸饭车、单大锅电磁灶、玉柴发电机,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也可以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到现场初审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属于经销商的主要设备须提供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是生产厂商须提供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企业无行贿受贿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证明。五、项目要求:*、报价要求: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设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设备内容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括产品的成本、运输费、各项税费以及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的总和。*、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正规、合格的全新产品,质量达到国家的有关质量检测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要求,产品必须做工精细,表面光滑,焊接牢固。供应商应有对设备进行操作使用培训、技术支持和维护维修的能力。投标人承诺的保修期内凡属于质量问题的应负责免费换货、修理、退货。(具体要求事项待中标后投标人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约定)*、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日内安装、调试、培训后完成并投入使用;*、交货地点:会泽县金钟镇第三中学校园内、会泽县第四中学校园内*、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三年内付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二年内支付**%,余下**%第三年支付完毕。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投标人经资格初审后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者转账的形式提交到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和用途(以到账日期为准),不接受个人转账或现金;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招标活动。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中心财务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收款人名称: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户 银 行:建设银行会泽县支行帐 号:********************-****联 系 人:刘 会 电话****-*******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分,下午*:**分-*:**分(节假日除外),在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领取(会泽县通宝路***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侧)。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于****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前提交至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会泽县通宝路***号,县国土资源局一楼东侧)。九、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十、开标地点: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十一、其他: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采 购 单 位:会泽县金钟镇第三中学 联系人:罗开敏 联系电话:***********会泽县第四中学 联系人:尹吉成 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会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联系人: 鱼永芝 李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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