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宁海县岔路镇干坑村河道改造工程的修改、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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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通知发至:各潜在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要求对《宁海县岔路镇干坑村河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中内容作出修改和补充,其他所有条件和条款仍保持有效。本通知作为《宁海县岔路镇干坑村河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内容如下:对原招标文件中“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进行修改,现修改为“根据《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实施办法(试行)》甬水建【****】**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在开标之日前两年至中标公示时期内无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包括公示时间在两年前,但尚在公告期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