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肇城规宗字第[201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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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肇城规宗字第[****]**号)肇城规宗字第[****]**号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本次挂牌转让宗地位于端州区黄岗北路东侧(***区)地段,净用地面积****平方米(折合*.**亩)。用地性质为商业(详见肇城规宗字第[****]**号《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年,自受让方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计。该宗地块使用强度(以地块净面积计算)如下:宗地编号: 肇城规宗字第[****]**号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端州区黄岗北路东侧(***区)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等于**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该幅地块只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参与竞买。根据转让方的委托申请,鉴于该地完成填土和楼宇的基础建设,竞得人在挂牌成交后**天内,须与黄岗镇蓝塘第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签订《补偿协议书》。若竞得人未能按竞拍要求签订《补偿协议书》,则挂牌转让方有权申请国土部门取消此次挂牌转让成交,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取消该次挂牌转让成交。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肇庆市信安四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肇庆市信安四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肇庆市信安四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肇城规宗字第[****]**号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竞买人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万元或其整数倍,由报价最高者竞得。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但不包含受让土地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交易服务费、契税、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价格调节基金,以上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竞买人在报名并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入银行账户为准)后,可多次报价,由报价最高者竞得。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四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 系 人:陈先生、周小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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