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教委所属北京小学(长阳分校)购置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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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教委所属北京小学(长阳分校)购置设备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房山区良乡西路大街*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号朗琴国际B座****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设备购置 采购用途:教学 招标内容如下:包号 名称 数量第一包 教学仪器 *****第二包 现代教育 **第三包 教学家具 ***第四包 办公生活 **第五包 专用教室 *第六包 电视、电话、广播、监控、计算机房及设备集成 *****第七包 多功能厅 ****合计 *****注:本项目本批共分*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但每一包中的设备不得拆包。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依据延纪发[****]**号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文件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有效年检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本人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提供近三个月(*月、*月、*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授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下午:**:**-**:**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号朗琴国际B座****室 售价:每套人民币***.**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开标时间:****年*月**日*:**整 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昊天假日酒店**层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杜欣梅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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