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寿阳县县城中心区棚户区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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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寿阳县保障性住房项目法人招标,项目业主为寿阳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编号:寿采招[****]***二、项目名称:寿阳县县城中心区棚户区建设改造工程项目法人三、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寿阳县县城中心区*、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占地*****.**平方米,**栋**层高层住宅楼、配套公建及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设施配套:满足功能要求*、项目总投资:约*.**亿元*、资金来源:由中标项目法人单位全额筹资*、项目实施期限:****年*月—****年** 年*、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相关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招标范围:a、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所需用地采用划拨方式,所有手续和施工准备工作由中标项目法人完成。b、项目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由项目法人完成,项目法人按图组织实施。c、负责项目资金的投融资管理,按期向招标人汇报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接受招标人对建设资金的监督审查,保证项目实施如期完成。d、项目决策期适时提供组织设计优化建议,代表项目业主申办各项报批手续,配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e、项目实施阶段乃至缺陷责任期的统筹管理、代表项目业主进行招标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财务管理、监理管理、资料管理、竣工验收及项目决算审计等工作,包括对质量、安全、工期进度的控制。f、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权益;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承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和项目建设开发所有税费。四、报名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外地企业须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企业管理团队必须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万元,中标后具备一定的融资能力;*、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无不良纪录;禁止挂靠、借用别的企业资质报名;*、******中标后即可按程序实施,其它非******,中标一周内预交保证金*亿元方可按程序实施,待工程全部结束后全额返还。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发售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发售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寿阳县朝阳街***号财政局东一楼)*、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A、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且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B、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职称复印件;C、营业执照、企业资质、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为年检后的证书副本)。D、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投标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寿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八、有关本项目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招标人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九、联系方式联系 人:张先生 张女士联系电话:****-*******传 真:****-*******采购单位联系人:崔昧霞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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