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3]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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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号 ****-*-**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中间部分预留公共开敞空间,公共开敞空间针对地面而言,其上部可设架空连廊,其地下室配置不受限制,但需满足相应道路和用地界线的后退要求。公共开敞空间绿地率不得低于**%。*、报名时按缴纳起始价**%即人民币***万元,竞得人应在竞得后*个月内支付至总地价款的**%,剩余地价款应在竞得后*个月内全额缴清。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娄桥街道玕南村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该地块四址清楚,未埋设界桩,已填土平整,整个地块未建围墙。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竞买人的资格由瓯海区人民政府负责审查,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函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工作联系人:麻建敏 ;联系电话:****-********)。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国有独资企业。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若由联合体参加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竞买人如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国有全资企业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实际领取文件及提交申请书起始时间为****-**-**日 *、竞得人需代建建筑面积*****平方米,经测算其代建成本为*****.**万元,在挂牌起始价中核减;代建部分对应的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用于企业拆迁安置(不再另行办理出让手续),在施工期间暂登记给竞得人,竣工验收后凭移交协议登记给政府指定单位,具体位置、层次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联 系 人:章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开户银行:******温州马鞍池支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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