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下洋涂1-3号地块8263亩土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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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wl****************标的名称:下洋涂*号地块面积****亩承租权(包含区内沟渠)转让方名称:宁海******决策及批准情况:同意受让方资格条件:竞租人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为公告发布前注册,有水稻种******或合作社(不接受联合体);
(二)竞租人不得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具备粮食生产耕、种、收、烘干等环节的机械化作业能力,或签订相关的社会化服务协议;
特别要求:
(一)必须于承包期内种植一茬早稻,早稻种植面积应符合租赁面积的***%。****年*月**日前,乙方如未种植或种植比例未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委托第三方补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二)在*号、*******指定区域 **-**亩范围内,于*月********提供的种植方案完成种植。整个种植过程及技术要求,操作细则******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验收认可,如未按种植要求完成,验收未达标,视为违约行为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在*号、*号区块指定区域实施的指定种植方案,******聘请的设计单位提供实施方案,具体的种植方式、过程及相关的管理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预计**万元)。
(四)承租人在台风来******防台预案指令执行,配合下洋涂做好防台防汛工作。防汛防台期间,根据县三防办应急响应,做好相应防台措施。Ⅲ级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到场,做好台风来临前的相应防御措施。Ⅱ级应急响应,组织做好本种植区域内工作人员和工棚内居住人员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的应急避险场所。如不服从相关部门指挥,拒绝撤离的,下洋涂公司有权组织相关人员撤离,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承租人须负责承租土地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及时清理垃圾杂物,确保地块周边******将进行日常巡查,如发现承租人未及时清理周边垃圾,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用于周边环境卫生打扫。
(六)承租人进驻后若需搭建临时管理棚的,必须在委托方指定地点搭建并自行依法办理有关手续。承租期满后,临时管理棚由承租人自行拆除,租赁土地上的所有附着物由承租人自行清理。承租人逾期不拆除、不清理的,委托方有权自行拆除、清理,所需费用由承租人承担(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七)******将灌溉用水送达到承包地块的周边主河港,承租人灌******安排。
五、其他
标的地块按现状交付,竞租人报名前应自行充分调查、踏勘、了解标的地块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四至、面积、沟渠、道路、灌溉用水、土壤盐碱度、土地表层及耕作层、种植条件等),自行承担上述基础情况、自然条件等土地种植风险。公告挂牌期:****-**-** **:**:**至****-**-** **:**:**转让方式:网络竞价转让方联系方式:联系人:戴先生电话:***********传真:********产权交易机构名称:宁******产权交易机构地址、联系方式:交易机构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号,联系方式:****—********信息来源: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