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拟批准公示——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2月24日拟作出的 古蔺县太平至二郎疏港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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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古蔺县太平至二郎疏港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人:王乾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春华路二段**号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古蔺县太平至二郎疏港公路泸州市古蔺县境内古蔺县************项目在泸州市古蔺县境内,起于古蔺县太平镇财湾码头正大门位置(K*+***),止于二郎镇复陶村小翁坪处,全长**.***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局部困难受限路段适当降低标准),设计速度**km/h,路基宽度*.*m,路面宽度*.*m,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线路K*+***~K**+***为改扩建路段,K**+***~K**+***为新建路段,新建桥梁***.*m/*座,涵洞****.**m/**道,新建隧道***m/*座,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临时工程等。(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运营期拟建管线不产污,施工活动停止后沿线也逐步恢复到施工前的自然状态,因此不需采取额外的生态保护措施。但仍应加强巡线人员的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禁止巡线人员对管线沿线植被、动物的滥伐、滥捕,禁止乱扔垃圾,禁止破坏和随意践踏已恢复或正在恢复中的植被。运营期站场应在绿化带内种植当地常见植被,尽快对站场建设临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均恢复为原有状态,禁止对站场周边动植物进行滥伐、滥捕。(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既有设施或生态厕所处理后用作农肥。(*)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敏感点附近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落实并优化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针对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措施,安装隔声窗应做好与相关居民沟通协调工作,避免纠纷,并按要求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设计及建设工作,确保降噪效果。(四)严格落实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拌和站位置并采取密闭性能好的拌合设备。加强施工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加强施工期工程弃渣以及生活垃圾等各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及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优化弃渣场选址,先挡后弃,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营运期应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及其他危险品车辆的运输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建设单位在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通过网络平台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