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物业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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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分行物业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受******合肥分行委托,就******合肥分行物业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N****-**-****)进行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合肥分行物业管理一体化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GN****-**-**** *、主要内容:本次招标的项目范围包括物业现场“四保一服”管理、统一收入管理、面客服务、内控管理几大部分,具体包括办公管理、基础管理、收费管理、客服管理、品质管理、设备管理、验房管理、租赁管理、社区商城、员工APP、企业微信、客户小程序、数据赋能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号**栋**层*号 投标总价:******.**元(不含增值税)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合肥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同步发布。 ****年*月**日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签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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