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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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洛宁县人民医院,就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进行了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HNDZ-****-***二、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宁县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项目内容为原洛宁县人民医院外科楼地上*-*层、地下一层进行设计,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的跟踪服务等技术支持,提供工程量清单以及预算等后续技术服务。(*)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设计管理要求;(*)设计深度:设计深度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定的编制和设计深度要求,所有专业设计应达到施工图深度。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四、评审日期及地点:****年*月**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中和花园*号楼*单元**楼评标室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博、谢培才、王栋兵六、成交情况成交人名称:******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号A、B座*单元**层****成交价:******.**元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并符合发包人设计管理要求;七、成交公告发布的地点及成交公告期限本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九、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金额:****.**元。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洛宁县人民医院地址:洛阳市洛宁县联系人:李女士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号中和花园*幢*-****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