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川省犀浦镇兴业南街218号2栋1单元3层5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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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内容--开始?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四川省犀浦镇兴业南街***号*栋*单元*层*号房产项目编号:S******D************标的名称:标的编号:转让方名称:中公咨(北京)******转让方类别:法人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资产评估值:批准单位名称:挂牌价格:*** 万元评估基准日:挂牌期间:**挂牌日期:****-*-**交易方式:网络竞价是否自动延期:是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资产来源:转让标的所在地区:成都市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转让说明事项:*、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之前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并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符合标的房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所在地相关政策和购房条件导致不能过户等理由退还标的房产。如因不符合标的所在地的房屋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转让,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电签以下承诺事项: (*)本方同意对标的资产按现状进行受让,在我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我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如因我方自身原因导致转让标的产权权属过户手续不能履行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公告约定扣除我方保证金(或者与交易保证金等额的转让价款),并可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本方同意自行了解标的资产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房屋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要求,并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受让方须按成交金额的*%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https://***.******.***/dzsw/detail/******.html数据来源: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主体内容--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