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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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H**-******-*****
二、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街*甲*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
服务类
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项目(C********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服务范围: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年
服务要求:*.采购人根据需要使用的医用液氧量,提前一天电话预约,供应商按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数量进行配送,并充装入指定储罐内。*.医用液氧纯度≥**.*%; *.医用液氧具有国药准字标准,满足医院诊疗使用; *.医用液氧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版第二部》标准,如合同履行期间,国家下发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医用液氧配送到医院时,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批准文号、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执行标准等)、批次质量检验报告单等。*.医用液氧预计年使用量****吨,最终结算以经采购人确认的实际配送的医用液氧数量为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给医院配送医用液氧,因不按时间配送或停送等行为造成的损失及后果,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赔偿。*.如因突发情况,医用液氧供应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采购******的医用液氧。临时使用,一次性结账,不更换中标人,******单价结算。高出的差额部分由中标人承担。服务期内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进行医用液氧供应,超过*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安全管理程序管理配送,确保安全。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相关法侓程序追究相关赔偿责任。**.租赁*台**m*医用液氧储罐。**.*中标人提供*台**m*医用液氧储罐,液氧储罐包括汽化器、减压阀等装置,必须为合格产品,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医用液氧储罐罐体须带有存储医用液氧标识,封口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批准文号、品名、企业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气体数量、压力、执行标准等。)**.*中标人负责医用液氧储罐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和相关检定并提供检定合格证书,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医用液氧储罐租赁费用按年结算。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年。如合同期内采购方对中标人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价格不变,续签下一年,总计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全部响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为、石玉华、徐思迪、董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用液氧供应配送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以及[****]****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规定收取。服务费按成交金额×*(*年)收取,如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则按比例退回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为***万元,第二年服务费为*****元,第三年服务费为*****元。)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海建国际******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辉
电 话:***-********成交标的详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