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2013年活动灯光音响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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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业主名称:中共乐从镇委宣传文体办公室 ****** 受中共乐从镇委宣传文体办公室的委托,对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年活动灯光音响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 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从镇宣传文体办公室****年活动灯光音响租赁项目 三、 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 **** 年活动灯光音响租赁 * 项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 应对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投标; 投标人 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投标人资格: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参加投标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公示:***.******.***.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年*月**至****年*月*日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cn)进行公示,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元人民币)。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退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 现场勘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现场。 九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十三、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的*工作日前,以光盘内“投标确认书”格式传真通******是否参加本次投标。 采购人:中共乐从镇委宣传文体办公室 联系人: 陈 小姐 电 话:****-********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 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传真:****-********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张 小姐 ****-******** 办理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李小姐 ****-********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楼) 邮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