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部分挂网药品需进行价格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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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挂网药品价格治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药品挂网价格,促进省际间药品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对存在同通用名药品仿制药价格高于参比制剂价格情况的药品(见附件*),需在我省进行药品价格调整。同时,请企业自查附件中未包含但存在上述情况的其它药品,并于****年*月**日前主动进行价格调整。企业在海南省医保信息平台医药招采子系统“药品交易结算”模块的“信息变更”中提交申请进行价格调整。企业可电话咨询附件中相关药品参比制剂的价格。如有异议,可将相关材料发至邮箱(******),邮件主题样式:价格调整********+企业名称,邮件内容须包含药品的医保编码、通用名、包装规格、价格等基础信息。联系电话:********。特此通知。附件:部分调整价格药品目录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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