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龙山镇龙山文体中心部分用房租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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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充分利用镇属龙山文体中心集体资产用房资源,发挥文化体育设施应有的社会效益,增加镇财政收入,进一步丰富广大群众文化体育生活,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对龙山镇龙山文体中心三楼部分空闲用房进行公开招标租赁,设置成健身休闲活动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二、招标名称:龙山镇龙山文体中心部分用房租赁项目三、出租标的物:龙山镇龙山文体中心三楼*间用房,建筑面积约***M*。四、租赁期限:一年。期满后,若承租方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社会反映良好,经龙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审批备案后,可续租一年。每年租赁费于承租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如未在三天内付清的,则取消其中标承租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五、租赁方式:公开招标,明底暗标。六、中标原则:在有效标范围内、投标报价最高者优先中标。同等条件下,原承租者优先。七、报名须知:*、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经营、信誉良好、从事健身休闲活动的文化体育企事业单位和个私工商户。*、要求承租方经营的健身休闲项目符合规划、环保和文化等部门要求,合法经营,严禁组织及参与违法乱纪活动,不得给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水电公管功能,不得对外转包,要加强安全管理,服从龙山文体中心统一管理,无条件配合龙山镇党委政府安排活动、临时占用场地,要公益经营、对龙山当地居民收费优惠,并承担承租期水电、通讯、环卫等费用。否则将拒绝报名并承担相应责任。八、投标保证金为伍仟元整。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保证金于资格审查后五天内退还(无息);对于资格审查合格但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支票、网上银行转帐、电汇等方式缴入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 ,到账截止时间 ****年*月*日下午*时前,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同时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摘要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龙招【****】A**。缴款说明:收款单位: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基建专户开户银行:慈溪农村合作银行范市支行帐 号:*****************财务联系人:胡美芬联系电话:****-********九、公告日期:****年*月**日至*月*日。十、报名及投标有关事项:*、报名日期:****年*月**日至*月*日(上午*:**—**:**时,下午*:**—*:**时;双休日休息)。*、报名地址:慈溪市龙山镇范市湖滨路*号、龙山镇人民政府机关大院内、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镇分中心。*、投标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范围包括健身休闲等文化体育项目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代办的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均需加盖公章。*、投标事项: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要求投标人到场、并提供投标报名时有关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合格者于****年*月*日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缴纳资料工本费现金***元/份;开标日期:*月**日上午**时(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联系人:马旦旦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招标单位: 慈溪市龙山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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