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措施(序号7)整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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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昌市委  文昌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措施 (序号*)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措施序号*:压实市县党委政府政治责任。各市县党委政府完善和执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推进、督办机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着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工作。各市县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汇报。我市对整改任务(序号*)进行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措施(序号*)的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群众监督,联系电话:********   附件:文昌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措施(序号*)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中共文昌市委  文昌市人民政府 ****年*月**日       附件:文昌市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措施(序号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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