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国土告字[201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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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国土告字[****]**号)安国土告字[****]**号 ****-*-**经安溪县人民政府批准,安溪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官桥莲兜美片区C-*地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的各项税费及公证费。 *、以完成征地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出让。 *、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地块范围内及其上空的管线,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官桥莲兜美片区C-*地块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万元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办理土地登记的各项税费及公证费。 *、以完成征地及拆除地上建筑物后的现状土地出让。 *、该地块的空间范围和开发建设须符合城市规划管理的有关要求。出让地块范围内及其上空的管线,受让方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保留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也由受让方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二)商业(含写字楼)建筑面积均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三)住宅套型建筑面积** m*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均必须达到开发建设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以上;(四)两宗地的开发商均必须分别提供已建成住宅**** m*及店面**** m*给官桥镇人民政府作为产权调换的拆迁安置房(安置房位置由官桥镇人民政府确定,安置面积及安置回购价等具体要求详见项目开发说明);(五)具体的用地范围、规划设计条件及安置情况分别详见安溪县住建局出具的安建〔****〕**、**号文及相关红线图和项目开发说明;(六)挂牌期间接受竞买人书面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即转入现场举牌竞价,通过现场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七)竞得人应自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自成交之日起**日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未按规定期限全部支付出让金的,从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加收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八)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九)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请,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十)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安溪县新华路***号国土资源局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开户单位:安溪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安溪支行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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