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佛山新城限制货车通行电子警察管理系统增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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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佛山新城限制货车通行电子警察管理系统增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初步市场调查,该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并邀请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供应商前来报名登记。一 一、 公示及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截止(公休节假日除外)。拟定采购供应商名称:佛******二 二、 采购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佛山新城限制货车通行电子警察管理系统增补项目(二)项目内容:为了进一步降低交通安全隐患,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加大力度加强对出入城大型货车进行管理和整治,同时对车辆严重违规违章等行为进行有效打击,乐从交警中队拟在现有的电子警察基础上新增一个点位。三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供应商为广东省范围以外的单位,则必须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必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四 四、 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庞先生电话:****-********传真:****-********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号六层***单元(即惠景书城西侧桃花园停车楼*楼)邮编:******采购人 联系人: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乐从派出所联系人:何先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