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动物实验用房净化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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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遵义医学院新蒲校区动物实验用房净化工程招 标 人遵义医学院代理机构贵州******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贵州******开标室第一中标候选人******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分 项目委托人:李勇 报价:*******.**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遵义市******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分 项目委托人:何德坤 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分 项目经理:危大伟 报价:*******.**元 公 示 期****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公示说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