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新版《安徽省定价目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经省政府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的《安徽省定价目录》(****年版),将于****年*月*日起施行。《安徽省定价目录》(****年版)包括供水、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供热、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殡葬、托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共**项定价项目,**个定价内容。与原****年版《安徽省定价目录》相比,调整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一是重点强化群众关心的民生价格监管。新增“托育”定价项目,“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保育费、住宿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和“义务教育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项定价内容。二是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进一步优化政府定价管理内容。放开再生水价格、原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部分律师服务收费、电力工程安装配套费、有线电视入户建安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取消“省内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供城市燃气企业价格”定价内容;将“文化旅游”项目下原“景区”定价内容修改完善为“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景区垄断性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三是政府定价权限划分更加规范和明确,授权地方享有更多价格管理权限。将省内除黄山、九华山、天柱山之外的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A级景区门票及景区垄断性配套交通运输服务价格定价权限下放至市级。将县域内公用事业经营单位提供的具有行业或技术垄断且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服务收费标准定价权限下放至县级。同时,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分工,重新调整了*个定价部门。《安徽省定价目录》(****年版)的实施,将为深入推进新时期我省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价格政策体系,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安徽篇章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