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县城市管理局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3-YD-G004)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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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于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受江西省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RX****-YD-G***)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年*月**日发布的公告就有关事项变更如下:变更事项一:(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以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赣******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现变更为:(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以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赣******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年*月**日)**:**(北京时间)之前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