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维修改造及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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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技侦楼维修改造及监控系统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ZZB-****-***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人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西豁子采购人联系方式:刘涛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张家******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号*号楼(金鑫大厦***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项目联系人:刘晓琳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招标项目内容:A包:技侦楼维修改造;B包:监控系统。(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实施及货货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项目完工时间:A包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完工且通过验收;B包成交供应商在**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验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参加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须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A包须提供)(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纸复印件)到我公司登记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时间上午*:**-**:**,下午*:**-*:**)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号*号楼(金鑫大厦***室)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须自带U盘)招标文件售价:A包人民币***元/份;B包人民币***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开标前,A包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B包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可采用转账、银行电汇或现金等方式,汇款人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单位名称一致,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账单或收据原件必须在招标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按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星期四)上午*:**整开标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苑路**号*号楼(金鑫大厦***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