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世界野生动植物日 法槌在修复基地敲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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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是第**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镇江世业洲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迎来了一场意义深刻的公开巡回审理。当天,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此当庭宣判,不仅彰显了法律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严格保护,也为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保护法治课。
“现在开庭!”上午**时,庭审正式开始。被告人王某、龙某因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猎捕国家保护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棕头鸦雀(俗称黄豆鸟)而被提起公诉。
北固山环境资源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龙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狩猎罪。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年、龙某拘役*个月,均适用缓刑;没收违法所得及鸟笼、捕鸟网等作案工具;赔偿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人民币共计*****元、承担专家评估费用****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破坏生态行为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野生动植物是珍贵的自然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非法狩猎、贩卖野生动植物不仅触犯法律,还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此次公开审理通过直观的庭审活动和通俗的释法语言,让公众深刻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取得了“审理一案,指导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旁听席上坐着世业镇村民代表和江苏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代表,大家感受颇深。
“这种巡回法庭我第一次见到,是一种很新颖的方式。今后我们也会针对长江生态保护多做一些宣传,加强老百姓对这方面的认识。”丹徒区世业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吴佳说。江苏大学法学院大三学生潘明萱告诉记者:“此次庭审活动让我深刻意识到人类与自然应当和谐共处,我们应当自觉抵制非法狩猎活动,维护生物多样性,推动可持续发展。”作为法学生,她和同学们也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使热爱自然、敬畏自然的理念深入人心。
值得一提的是,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共建单位还共同发布了倡议书,鼓励全市市民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中来。“希望依托世业洲这么一个乡村小法庭,切实发挥出普法大能量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邵炜如是说。(记者 单杉)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cn/zhenjiang/bmxx/******/c*****f**feb*dcf*af*d*ed*cb***f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