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A段工程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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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A段工程灯饰及照明设施养护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号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 投标人上岗人员须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和三年以上从事景观照明、高低压设施维护工作经验,上岗前一定要做好工作规程及安全工作的培训。 *)投标人必须拥有养护所需的高空作业车、维护专用车、高低压维护设备等相应的机械设备及工具(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投标人必须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 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年至今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最大股东的说明: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电子版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人名称: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东莞业务部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号鸿禧中心B***经办人名称:林瑞茵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结果情况说明备注A****年**月**日*,***,***.**东莞市******与东******组成联合体东莞市东城区樟村佛岭路**号之二 评审委员会成员:曾建成(采购人代表)、龚旭如(评委会组长)、向金玉、韩建华、林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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