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文书公告(申请人:梁梓松,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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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梁梓松: 本委受理申请人梁梓松诉被申请人佛山市******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号)现已审结。因无法联系你本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因申请人梁梓松在****年*月**日*时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视为梁梓松已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祖庙仲裁庭(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号)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 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年*月*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