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笋江路污水提升泵站设备及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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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泉州市鲤城区住房和建设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编号:CXLC*****二、项目名称:笋江路污水提升泵站设备及服务三、招标货物主要内容:提升泵站水处理设备;四、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本次采购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 元,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五、交货期:在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的书面供货通知起 **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送达。六、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cn下载招标文件CXLC*****鲤城区建设局污水泵站提升设备.(定稿).doc。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元,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缴交.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十、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上午**:**时(北京时间)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总机),传真:****-********,邮编 ******。十三、开户行:泉州******营业部,户名:******账 号:**** **** **** **** ****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及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十五、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鲤城区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