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关于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的更正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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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ZYC****-WJ-G-***苏州市营******受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监察大队委托,为其拟采购的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格投标人的范围的生产商或有授权的经销商前来参加投标。*.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盛泽环境监察大队;联系人:宋雄英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 苏州市营******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号;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陶元倩;邮编:****** ;*.招标编号:SZYC****-WJ-G-***;*.招标内容:自动监控系统平台建设(详见招标文件)。*.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更正事项及内容:(*)原“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更正为:“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第一、二标段的付款方式均变更如下:“设备部分的货款按原付款方式支付。运行维护的付款方式:每年分四个季度单独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考核年度在考核年度末分期付款(详见“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要求”的相关内容)。”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单独列明每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以便分期支付。(*)原“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第一标段:叁万元整”,更正为:“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第一标段:陆万元整”。(*)原第一标段评分标准中“投标单位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得*分(原件现场备查)”更正为“投标单位具有国家环保部(****年*月后为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自动连续监测(水),并在有效期内,得*分(原件现场备查)。”(*)原“投标、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号)”更正为:“投标、开标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的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中心(***室)(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人民路***号)”*.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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