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明光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项目(三期)--工矿区居民环境提升(涧溪南片环境提升)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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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明光市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项目(三期)--工矿区居民环境提升(涧溪南片环境提升)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czmggc******-***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信用分“经安徽省住建厅同意,滁州市试点推进信用评价结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运用。根据滁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号)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达到**分及以上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含)至**分(不含)的得*分; 投标人企业信用分在**分以下的,得*分。 备注:*、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场通过滁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s://***.******.***.cn/ent/entryType?id=*&type=*)查询的结果为准。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 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 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变更为“根据滁州市住建局 《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 号)投标人企业信用分达到**分及以上的得满分*分,每*分一档,每降低一档扣减*.*分,投标人信用分低于**分的此项不得分。 举例示意:如**分≤信用分<**分,此项得*.*分;以此类推。 备注:一、投标企业的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在开评标现场通过滁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https://***.******.***.cn/ent/entryType?id=*&type=*)查询的结果为准。 二、因系统数据更新耗时,个别企业已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 号)中公开信用评价结果,但未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显示的,仍采用《关于公布滁州市建筑业企业试点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建管函〔****〕*** 号)中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系统中查询到信用评价结果的,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三、投标人没有信用分或通过上述渠道查不到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评价结果按零分记取。 四、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者计算。” 此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相关公告信息。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招标人名称:明******、明光市涧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明光****** 招标人联系人:孙言徐 招标人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明光市明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明光市明东街道池河大道(东)***号*幢***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娜 代理机构电话:*********** 日期:****年**月**日办理流程公开提交申请提交人:明******办理状态:业务提交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秒服务系统办理状态:通过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秒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秒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附件: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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