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杭泰新能源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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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泰新能源**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杭泰新能源**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天。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审批办公室)通讯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滨江街道东镇东路****号邮编:******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杭泰新能源**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kV送出工程乾安县吉******吉******本项目位于乾安县水字镇、道字乡,永久占地面积*****.**m*,***kV送出工程起于乾安杭泰、锦泰光伏升压站,止于一汽弗迪光伏升压站***kV侧东侧进线构架,单回路架设,线路长度**.**km,航空距离为**.**,曲折系数为*.***,导线采用*×JL/G*A-***/**型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基。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一)施工期建筑结构养护废水收集后,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钻孔泥浆通过设置泥浆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不外排。(二)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中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三)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在水渠附近施 工时,禁止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不得向水渠内排放任何污染物;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初审复审终审 初审复审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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