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5)1112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14号房产及设备整体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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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项目编号GR****LN*******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号房产及设备整体转让资产类别其他资产转让方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中心挂牌价格***.**万元(人民币元)挂牌期间**工作日挂牌日期****-**-**是否自动延期否交易方式网络竞价转让说明事项*、本次转让资产为房屋建筑物及机械设备捆绑转让,其中房屋建筑物坐落于沈阳市大东区北海街**号,房产有《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转让方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建筑面积****.**平方米,权属清晰未设置他项权利。机械设备位于房产内不可分割。转让资产均以现状进行转让,房产及设备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前自行了解。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转让方及沈交所对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 *、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自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和沈交所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交齐全部价款后,转让方将标的资产现有手续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知悉并认可房屋建筑物存在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受让方如能办理过户,办理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