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7法律顾问服务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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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QT**************标段名称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标段编号QT**************招标人名称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芜湖市瑞祥路**号皖江财富广场  联系人及电话杨工****-*******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A*座***室联系人及电话史晨洁***********招标方式询比采购开标时间****年*月*日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广东广和(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元)*****元/年/家*****元/年/家案件代理费率(%)**.****公租房及物业费案件风险代理费率(%)**.****授权代表王亚茹张可欣服务期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签订时间:****年*月;*.中共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无为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安徽当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年*月;*.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市******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市大******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安徽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书,签订时间:****年*月。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安徽纬纶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费(元)*****元/年/家案件代理费率(%)**公租房及物业费案件风险代理费率(%)**授权代表谭啸服务期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安徽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市弋江区马塘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开发大学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湖******常年法律顾问聘任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无******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常年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芜******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时间:****年*月。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安徽赭麓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不在有效的考核日期内,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资质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资质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安徽青合青(芜湖)律师事务所:未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年度检查考核记录,不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资质要求,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根据询比文件要求,两家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法律顾问费为*****元/年/家,案件代理费率:**.**%,公租房及物业费案件风险代理费率:**%。提示*、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宜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督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被异议人名称;(*)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的日期。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异议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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