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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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 招标单位: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一、招标条件 “《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合肥市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实施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按照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城市工作任务要求和智能建造试点评价工作的现实需要,编制《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完善智能建造标准体系,明确合肥市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求,细化评价标准,科学制定合肥市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价指标。 (二)招标预算价(人民币):玖万元(¥*****.**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次招标仅接受被邀请单位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元整; (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号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楼会议室。 五、投标文件及答疑 (一)本项目开标时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书和投标文件须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中,并加盖骑缝章,封面注明“《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 (二)项目质疑受理。投标人向招标人提出质疑的,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可以采用邮寄方式,将使用规范文本的质疑材料邮寄至招标人,以寄出质疑材料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附件: (一)《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招标文件 (二)《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七、其他说明 (一)服务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 (二)质量:合格 (三)付款方式:合同签定后,付款*.*万元;余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 八、发布公告的渠道 招标公告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cn)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称: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号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室 联系人:姬弘凯联系电话:****-********附件* 《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服务采购招标文件.docx附件* 《智能建造评价工作指引》编制项目服务采购投标文件格式.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二维码 end如有附件或图片请到网址中下载或查看https://***.******.***.cn/publi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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