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国土资源局龙泉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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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受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经采购办批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龙泉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项目二、项目内容及规模: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项目范围: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龙泉市工业园区、塔石街道所在地)内的全部用地;各乡镇驻地规划区以及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全部用地;旅游规划区范围内的全部用地。*、主要内容:(*)完成城镇及村庄土地价格调查;(*)全面更新龙泉市基准地价,制定商业、住宅和工业等各类用地的分类基准地价,地价形式表现为单位地价和楼面地价;(*)建立实用、完善、现代的基准地价修正体系;(*)探讨建立商业、住宅、工业三大基本用途外的其它经营性用地基准地价体系;(*)探讨建立学校、医院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交通等基础设施用地基准地价体系;(*)完成基准地价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工期要求:****年*月**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具有浙江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全省范围执业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及以上的土地评估机构。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浙江******索取。招标文件工本费为***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交纳帐号:*******************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联系地址:浙江******(龙泉市华楼街华楼旺角大楼三楼)。五、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年*月**日**:**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 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浙江******,交纳帐号:******************* 开户银行:龙泉市工商银行)。六、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年*月**日*:**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七、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年*月**日*:**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以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八、注意事项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年*月** 日**:**前向浙江******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采购人于****年*月**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http://***.******.***、http://***.******.***.cn),不再另行通知。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网址:http://***.******.***.cn/jsp/sup/enrol/sup_reg_flow.jsp);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九、联系方式:*)采购人: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马先生 联系电话:****- ********)浙江****** 叶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