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清河区弘业丽城一期建设项目7#、9#、10#、12#、13#、14#楼、会所、别墅工程04102013120112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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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区弘业丽城一期建设项目*#、*#、**#、**#、**#、**#楼、会所、别墅工程[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百诚 ]招标代码:************** 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河区弘业丽城一期建设项目*#、*#、**#、**#、**#、**#楼、会所、别墅工程的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工程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如下:(*)、工程名称:清河区弘业丽城一期建设项目*#、*#、**#、**#、**#、**#楼、会所、别墅工程(*)、建设地点:清河区张相镇,清河与开原交界处尚阳大道北兴工路与东环线交汇处。(*)、招标范围:土建、装饰、水暖电安装(*)、资金来源:自筹(*)、工程规模:*****.**㎡(*)、结构类型:砖混(*)、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注册相应资质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凡对本工程感兴趣的承包人请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的上午*:**时至**:**时(节假日休息)。*、每份招标文件为人民币***.**元。上述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北京时间)。递交到铁岭市清河区建委四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铁岭市清河区建委四楼会议室进行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会。*、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未尽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招 标 人:******联 系 人:高经理联 系 电话:***-********招标代理人:辽宁百诚******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首山花园**#楼*号门市联 系 人: 刘女士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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