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宁市公开出让[2013]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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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南宁市公开出让[****]**号)南宁市公开出让[****]**号 ****-*-*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GC****-***宗地面积: *****.**平方米宗地坐落: 邕宁区滨江小区出让年限: **年容积率: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建筑密度(%): 大于**并且小于或等于**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保证金: ***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起始价: ****.***万元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年**月**日**时**分挂牌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备注: 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年、批发零售用地**年。商业(批发零售)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大于**%;住房套型面积应符合《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滨江小区内配建的小学项目由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农科所宿舍区(限价商品房项目)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建设成本。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YN****-***)的规定执行。GC****-***地块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万元/亩。 该项目为限价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最高售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以下,其中一居室控制在**㎡以下;二居室控制在**㎡以下。销售对象应符合《南宁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府发[****]**号)规定的个人或家庭,由竞得人按市住房局审定的销售方案向经市住房局核定的申购对象销售。竞得人须承担配套学校分摊建筑成本人民币****万元,并于地块成交当场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邕宁区滨江小区限价商品住房项目分摊配建小学建设成本协议》。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囤地炒地者、仍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价款和本市范围内被认定存在土地闲置行为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五、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宁市锦春路*-*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GC****-*** 号地块:****年**月**日**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号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杨国辉、陆 云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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