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龙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活动审查报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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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营商办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对各类活动的管理指导,确保活动规范有序开展,经研究制定本制度。一、申请和审批*.各科室组织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一次一报”,坚持由科室负责人审查、分管领导审批的机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线上线下活动的审批监管。*.申请举办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在举办日期的前一周向党组提交《龙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活动申请单》。*.党组对有关活动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申请举行日期前,将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通知其负责人。二、注意事项*.组织培训、讲座、论坛等活动,必须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学术繁荣的阵地。*.凡影响营商办正常工作秩序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请各科室按照以上规定,严格履行活动审批程序。附件:龙游县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活动申请单申请科室: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活动时间活动内容参会人员及人数使用场所申请科室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分管领导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党组审查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