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利津县广播电视台虚拟演播室设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项目名称:利津县广播电视台虚拟演播室设备政府采购采购人名称:利津县广播电视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一、项目编号:LJZCT****-***#二、采购内容:采购真三维数字虚拟演播室系统一套、便携式高清摄像机一台、非线性编辑系统一台、高清监视器一台、调音台一台、桌面配音话筒两套、灯光系统一套、演播室声学装修及蓝箱制作一宗、操作台一套、其他附件(用于设备连接的专业视音频电缆、网线等,其他必需附件)一宗;本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对整个包进行响应,不得对该项目分解后响应。本项目预算资金**万元人民币。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必须具有所投虚拟演播室系统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必须提供所投报虚拟演播室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省级(含)以上权威鉴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必须具有县级(含)以上电视台使用的成功案例;*、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年*月*日至*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下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发售谈判文件。五、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供应商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必须体现供应商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三)所报虚拟演播室系统生产厂家出具的省级(含)以上权威鉴定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原件。(四)提供县级(含)以上电视台使用的成功案例的合同原件。(五)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七、报价文件接收及谈判地点:利津县广播电视台二楼会议室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 ***********传 真:****-*******地 址:东营市东城府前街**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监督单位: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