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青海: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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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日,《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青海省总工会 青海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发布,要求做好****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
各级预算单位要科学计算年度本单位食堂食材采购总额,按照不低于**%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平台”采购人管理系统(***.******.*** )填报****年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年度预留份额、金额下降的,要向本级财政部门作出说明,严禁漏报、少报、瞒报。
鼓励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各基层工会组织可按照职工每人每年不低于***元的标准,优先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也可以向职工发放“***平台”提货通。鼓励除预算单位采购人外的单位工会、社会公众等更广大需求方通过“***平台”直接采购,助力打造农业特色品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