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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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视频,加载播放器正文开始江门日报讯(记者/蔡昭璐)昨日(*月*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元,缴存基数低于新标准的职工需要在*月**日前完成调整。 记者了解到,****年度(****年*月*日至****年*月**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元,上限为*****元;缴存比例下限为*%,上限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市从*月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也相应调整为****元,上限不变。所有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这一标准。 对于月缴存额,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的下限调整为**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元。此外,今年*月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直接按照上述新标准执行。缴存基数低于新标准的职工,需要在今年*月**日前按规定予以调整,以避免影响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正文结束附件下载开始附件下载:附件下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