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城管大队)辅助力量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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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黄浦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委托就上海市黄浦区市政委(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辅助力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 HPZFCG**-*****项目名称:黄浦区市政管理委员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辅助力量项目项目内容:包件一:采购“风景区辅助力量约**人”——主要负责世博纪念馆周边管理安保工作。预算金额:***.*万元;包件二:采购“风景区辅助力量约**人”——主要负责苏州河交界处桥梁管理安保工作。预算金额:***.**万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周期:为期*年。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服务团队;*. 包件一须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保安服务许可证”;*. 包件二须具有对外劳务输出服务的经营范围;*.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投标方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在投标文件最前面,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表。三、报名需提交资料包件一:*、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或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包件二:*、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并提交有效年检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须包括对外劳务输出服务);*、税务登记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投标方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四、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投标方可于****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双休日除外)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号***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携带移动介质到采购中心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年*月**日**:**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传真:********,由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六﹑招标方以传真形式或召开答疑会的形式发布澄清纪要,招标方发布澄清纪要的时间为****年*月**日**点之前。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周三)上午*:**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八﹑投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上海市四川中路**号***室)。九﹑本项目于****年*月*日上午*:**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四川中路**号***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十、集中采购单位: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号***室联系电话:********联系人:黄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