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开封杞县幸福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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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幸福小区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的方式在 杞县交管办、杞县交监办、杞县检察院、杞县招投标科 和杞县林业局的监督下,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准时开标,于 **** 年 * 月 * 日 ** 点 ** 分进行评标。招标控制价分别为:一标段(施工标段):总控制价为 ****.******万元,不含两费控制价为 ****万元;二标段(监理标段): **万元 。现将本项目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评标结果:(一)、 施工 标段: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项目经理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第一候选人 ****** ********.**元 张建平 ***日历天 合格第二候选人 ****** ********.**元 朱宪占 ***日历天 合格(二)、 监理 标段: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 项目总监 中标工期 中标质量第一候选人 开封市****** ******元 华艳荣 ***日历天 合格第二候选人 开封****** ******元 王振 ***日历天 合格二、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日期作为受理时间。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向杞县交管办、杞县交监办、杞县检察院、杞县招投标科提出书面投诉。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县交管办:****——*******县交监办:****——*******杞县招投标科: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招标人:国有开封市西寨林场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代理机构:******联系人:孟先生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