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黄金山工业新区A15、B12线道路及排水工程BT项目(施工)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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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单位:黄金山工业新区A**、B**线道路及排水工程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一、实力保证金缴纳条款变更为“实力保证金由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于发出中标公示之日起七日内缴纳。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实力保证金,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名”。二、原招标文件**.*条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中增加***.******.***条: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实力保证金的。三、资格后审文件中相关承诺增加一项,具体内容见附表。四、原定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现延期至****年*月**日上午*时**分,投标保证金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下午*时整。**********年*月*日附表*-*关于实力保证金的承诺致:******作为 工程的投标人,我方郑重承诺:我方一旦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从中标公示之日起七日内缴纳实力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若我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实力保证金至指定账户,将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愿意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应处罚。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